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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1-048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定股东启明维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0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特定股东启明维创(上海)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东”或“上海启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4,539,795 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启明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启明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内,
其通过 证券交 易所 大宗交 易、 集中竞 价交 易的方 式累 计减持 了公 司股份
4,539,79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8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的有关规定及其公开承诺,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2020 年 11 月-
              大宗交易                                 58.17    1,200,000      1.318
                                  2021 年 01 月
上海启明                         2020 年 11 月-
              集中竞价交易                             63.48    3,339,795      3.667
                                  2021 年 04 日
                                 合计                           4,539,795      4.985
   注: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91,073,375 股,上述比例均按照最新股本计算,计算结果保留

两位小数,下同。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39,795       4.985           --          --
上海启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39,795       4.98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及
《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本次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启明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上海启明
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启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