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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进
行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截
止到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
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司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的
价格客观,交易条件公平、合理,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
总股本 91,067,85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合计
转增 72,854,284 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63,922,139 股;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利润分
配实施前,如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目前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金额。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关于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州金沙江联合润璞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遂真中科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方向均为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与医疗健康等相关方向,本次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苏州金沙江
联合润璞园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遂真中科生物医药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各 1,000 万元,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方华                Yu Wei                赵家祥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