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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05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2-03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3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96,94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 163,904,139 股的 0.0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
定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办理 34 名激励对象 96,94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2020 年股权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
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35 名激励对象按照《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票期
权总量为 173.00 万份,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8.00 万股。
    6、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权期权、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由 54.02 元/
份调整为 53.62 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7.01 元/股调整为 26.61 元/股。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
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173.00
万份调整为 311.4 万份,行权价格将由 53.62 元/份调整为 29.79 元/份;限制性
股票数量将由 38.00 万股调整为 68.4 万股,回购价格将由 26.61 元/股调整为
14.78 元/股。
    9、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完成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 1 名原激励对象 10.8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和 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
关报告。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1、激励计划第一个禁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实施的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
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5%。
             公司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禁售期于 2022 年 5 月 4 日届满。

             2、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部分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方可解除限售: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A)
     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654,588,606.63 元,比 2019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                 70%                      44%
                                                                                  年同期增长率为 48.28%,业绩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                 120%                     73%
                                                                                  考核指标满足限制性股票第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                 185%                     108%
                                                                                  个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公司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4                 270%                     149%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8.23%。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              A≥Am                         X=100%
 利润相对于 2019 年          An≤A<Am             X=(A-An)/(Am-An)*50%+50%
    增长率(A)                 A<An                          X=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触发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除限售
当期限制性股票,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参与考核的 34 名激励对象,个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人绩效考核均为 90 及以上,其
考核分数(G)     100≥G≥90       90>G≥85     85>G≥80   80>G≥70        G<70      个 人 层 面 解 除 限售 比 例 均为
个人层面解除                                                                             100%。
                     100%            95%           85%            70%           0
  限售比例
       个人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
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部分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共 96,942 股,当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按《激励计划》的规
        定予以回购注销。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的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94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63,904,139 股的
        0.06%;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4 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5 月 10 日;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
                                    授予的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实       限售限制性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占已获授限制性    际可上市流通        股票数量
                                       (股)         数量(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数量(股)         (股)
杨恩环        董事、副总经理           18,000            2,620             14.56%              2,620           15,380
              董事、副总经理、董
王小清                                 18,000            2,620             14.56%              2,620           15,380
              事会秘书
盛晔          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18,000            2,620             14.56%              2,620           15,380
Bin She       中层管理人员             18,000            2,620             14.56%              2,620           15,38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594,000           86,462            14.56%             86,462           507,538
骨干(30 人)
          合计(34 人)                666,000           96,942            14.56%             96,942           569,058

             注:上表中“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包含当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且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

        续的限制性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5,231,275           15.39%        -96,942           25,134,333        15.33%
   高管锁定股             24,565,275           14.99%           0              24,565,275        14.99%
   股权激励限售股          666,000             0.41%         -96,942            569,058           0.3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8,672,864          84.61%        +96,942           138,769,806       84.67%
三、总股本                163,904,139      100.00%              0              163,904,139       100.00%

        注:1、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之和不一致的情况,
    系保留小数存在尾差导致;
        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股权激励限售股”、“总股本”含当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激励条件且
    尚未完成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3、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
    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
    售、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7、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5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