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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及其他合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
利于公司质谱业务市场化的推广及应用,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本
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出资的资产评估价
值符合资产的市场价值,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与账面值、评估值
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对本次事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方华               Yu Wei                赵家祥




                                                    2022 年 0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