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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2-074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已
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0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回购股份合计 1,037,0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3%,回购股份成交的
最高价格为 29.00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9.0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
币 24,934,822.2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及价格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3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9,649,954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912,488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
回购股份行为,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