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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04 月 21 日,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透景生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或“2020 年激励计划”)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
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35 名激励对象按照《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6、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财务
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前述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9、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报告。
    10、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96,942 股,可上市
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
    11、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4 人,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437,596 份,自主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12、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完成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13、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报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14、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关于 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的说明

       2020 年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其中,2022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 2019 年增长率(A)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
                        2022               120%                    73%
      限售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       A≥Am                         X=100%
利润相对于 2019 年   An≤A<Am            X=(A-An)/(Am-An)*50%+50%
  增长率(A)           A<An                           X=0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715,970,892.34 元,比 2019 年同
  期增长率为 62.19%,且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同期下降,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2、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2020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
  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统一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以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由于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公司将对当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同时,根据《2020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
  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20 年激励计划中 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0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据此,公
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4,481 份(包括其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中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 10,481 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500 股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3、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具体涉及的数量如下: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姓名              职务
                                           数量(份)       股票数量(股)
杨恩环    董事、副总经理                    31,500              4,500
王小清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1,500              4,500
盛晔      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40,500              4,500
Bin She   中层管理人员                      13,500              4,5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16,500             144,000
(29 人)
离职的原激励对象(1 人)                    64,481              13,500
           合计(34 人)                   797,981             175,500

    其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拟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办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调整为
14.33 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 797,981 份股票期权和 175,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
/回购注销,涉及人数 34 人,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33 元/股,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2,514,915 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满足《2020 年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
1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0 年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 797,981 份股票期权和 175,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注销/回购注销,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2,514,915 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我们审核了本次注销/回购注销所涉人员名单和注销/
回购注销数量,根据《2020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34 名对象
797,981 份股票期权和 175,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需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实施。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 14.33 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本次
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亦符合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
涉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
授权;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2020 年激励
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股票期权
注销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