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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2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
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 2022 年
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2 年 04 月 11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
股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项议案。
    2、2022 年 04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14 项议案。
    3、2022 年 06 月 2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项议案。
    4、2022 年 08 月 1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 项议案。
    5、2022 年 10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 项议案。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
况、内部控制、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时按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作
出的各项规定,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尽职履责,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
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会
计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
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管理的各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
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对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行
为。
    (五)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的利润分配政策,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能按照股
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能真实、准确、完
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共同
投资事宜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
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
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