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17-01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存志先生召集和
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存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
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施奠东先生、于友达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已满 6 年,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包志毅先生、沈雨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同时提名包志毅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提名沈雨先生担
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包志毅先生、沈雨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司登记管辖规定》
等相关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现拟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登记机关的内容作出相应修订,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