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17-08-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林”或“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杭州园林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意见如下:
一、国信证券对杭州园林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资料、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
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
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2017 年半年度杭州园林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8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园林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04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44,640,000.00 元,扣除含税承销保荐费 24,000,000.00 元后,由主承销商(保荐
人)国信证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
1
3301040160007155107 的人民币账户 120,640,000.00 元,另减除其他含税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143,000.00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497,000.00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7]第 ZF105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7,576.08 元。
单位:元
明细 金额
2017 年 4 月 28 日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120,640,000.00
减:发行费用 11,143,0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 109,497,000.00
加:利息收入 27,576.08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576.08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
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
专用。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
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
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2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存放 期末余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形式 额(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 活期
3301040160007155107 27,576.08
司营业部 有限公司 存款
合计 27,576.08
2017 年 7 月 26 日,因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584.12 元(全部为利息)划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同时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17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园林《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半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725 号),发表意
见为:杭州园林《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杭州园林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杭州园林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形。杭州园林 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杭州园林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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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0,949.70 募集资金总 10,949.70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 10,949.70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调整后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是否发生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1) 期 效益 重大变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949.70 10,949.70 10,949.70 10,949.70 100.00 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0,949.70 10,949.70 10,949.70 10,949.70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无此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此情况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无此情况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此情况
况
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无此情况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截止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 15,788.58 万元。募集资金到
情况 位后,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10,949.7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此情况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无此情况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此情况
或其他情况
注 1:2016 年 6 月 24 日和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浙江爱茵霍芬置业有限公司分两次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置位于杭州市西
湖区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的房产合计 11,557.20 平米,总价 15,788.58 万元,作为“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经营性用房。公司已支付全部购
房款,将于 2017 年 9 月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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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航飞 钟德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