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19-00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0,60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7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90,56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75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9,48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9,44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1%;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胡铭煜、杨潇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