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19-027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何韦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
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
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园林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现提名吕明华先生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
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
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园林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现提名吕明华先生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
理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公司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选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园林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现提名葛荣、李永红、童存志为公司副总经理、伍恒东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兼总经理助理、邵如建任公司财务总监、李永红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
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园林设计
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现提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吕明华, 委员:葛荣、包志毅;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徐旭青,委员:吕明华、沈雨;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沈雨,委员:徐旭青、李永红;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包志毅, 委员:吕明华、李永红。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