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0-01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 10:00 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
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
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0-015)、《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 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