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2017年1月1日-2020年9月30日)2020-11-1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ZF10970 号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非经常性
损益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表”或“报表”)。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并负责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报表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报表编制和公允
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报表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
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申请向境内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申报材料之目的所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凌雪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2 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表
编制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5,699.98 -63,060.60 135,558.2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3,290,000.00 2,000,016.02 1,500,000.00 1,500,000.00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1,230.54 -62,623.01
股份支付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4,200.53 -94,791.06
小计 1,223,069.48 1,874,332.41 1,385,799.47 1,540,767.22
所得税影响额 -183,460.42 -280,858.52 -207,869.92 -231,115.08
合计 1,039,609.06 1,593,473.89 1,177,929.55 1,309,652.14
企业法定代表人:吕明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邵如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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