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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园林: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30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
中心 2 号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
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95,12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31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5,03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2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4,81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1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4,72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1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
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9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0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1%;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3%;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2%;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仇烨、杨潇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