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 中心 2 号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 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95,12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31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5,03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24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4,81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1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4,72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1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 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9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2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2%;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080,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1%;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7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3%;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04%;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4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59%;反对 8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4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吕明华、何韦、葛荣、高艳、李永红、童存志、云南 园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鸿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本项 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50,560,000 股。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10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9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2%;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仇烨、杨潇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