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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园林: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2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

       公司 2021 年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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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

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议

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 3 名监事吴新、铁志收、郑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新主持,会

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2021年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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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

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2021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

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

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

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

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2022年工作的整体思路: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内部财务控制不断优化;为实

现公司整体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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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公司最新的发展方向,继续做好监事会职责,勤勉尽职,完善公司

内控;

    2、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监

事会将与新的审计机构充分沟通,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审计;

    3、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序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

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员工权益。

    4、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5、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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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