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园林”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杭州园林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信证券对杭州园林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资料、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 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 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4 号《关于同意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4,416,609 股,每股发行价 15.1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999,958.5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292,696.4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1,707,262.1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到账。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1]第 ZF10842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1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期余额: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6,999,958.53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898,431.52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394,264.89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1,846,635.32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 139,373.2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0.00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 简称“农业银行余杭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19053301040006007 0.00 注销 注:截止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此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人 民币 139,373.20 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上述账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 139,373.20 元划入 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国信证 券、农业银行余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4,264.89 元(不 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杭州园林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82 号)。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394,264.89 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570 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杭州 园林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 了杭州园林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州园林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本年度投 募集资金总额 61,707,262.12 入募集资 61,707,262.12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入募集资 61,707,262.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金总额 项 目 达 项 目 可 截至期末 本 年 是 否 是否已变 到 预 定 行 性 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度 实 达 到 更项目(含 可 使 用 否 发 生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入金额(2) (%) 现 的 预 计 部分变更) 状 态 日 重 大 变 (3)=(2)/(1) 效益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61,846,635.32 不 适 不 适 1、补充流动资金 否 61,707,262.12 61,707,262.12 61,846,635.32 100.23 不适用 否 (注) 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不 适 不 适 否 61,707,262.12 61,707,262.12 61,846,635.32 61,846,635.32 100.23 不适用 否 计 用 用 超募资金投向 5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不 适 不 适 合计 否 61,707,262.12 61,707,262.12 61,846,635.32 61,846,635.32 100.23 不适用 否 用 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不适用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6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因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 139,373.20 元,本期注销该账户时将利息划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罗傅琪 陈航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