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关于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7-134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上
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
请贷款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
立判断,经认真研讨,现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抵押物为公司自有房
产和土地,本次贷款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次交易属于非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 江苏金陵
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其 2016
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如平 黄雄 王家宏
2017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