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3-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金
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陵体育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9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89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13.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957.6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33.3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21,924.39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0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H10324 号《江苏金陵
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体育器材产能扩建项目 18,800.00 18,800.00
2 研发中心用房项目 3,400.00 3,124.39
合计 22,200.00 21,924.39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募集资金存在部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 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理财产品。
(四) 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 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六) 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金融机构、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
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风险控制
针对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授
权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累计委托金额为 2 亿元,实际收益金额为 207.38 万元,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
如期收回。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已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作为金陵体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真
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留存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针对金陵体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金陵体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金陵体育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
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金陵体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陵体育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鹏翔 林文坛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