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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8-122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李春荣先生提交的《关于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春荣先生

提议理由:李春荣先生基于对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报告披露业绩的分析,
考虑公司目前净利润稳定增长、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足等因素,提出公司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向
2018 年 11 月 30 日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以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2                           0

              拟以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75,733,400 股为基数,
分配总额 向 2018 年 11 月 30 日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088,008.00 元。

              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提示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科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0 日

 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      228,730,509.97             198,300,646.64
  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         290,542,754.94      263,527,778.34

    3、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4、利润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股东、董事长李春荣先生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
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
成长、新业务逐步开拓的实际情况。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提议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预案披露
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一李剑峰先生的通知,李剑峰先生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5 日分别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 股和 39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和 2018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截止 2018
年 11 月 15 日收盘,李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81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6%,李剑峰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剑峰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后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2、公司股东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向公司提交了《买卖完毕告知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和 2018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
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江苏
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
存在新增的减持计划;
    3、公司董事施永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兴平先生、孙军先生、赵育
龙先生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施永华先生、施兴平先生、
孙军先生、赵育龙先生于 2018 年 11 月 15、16 日分别向公司提交了《买卖完毕
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1)。公司董事施永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兴平先生、孙军先生、
赵育龙先生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不存在新增的减持计划;
    4、除上述人员外,提议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减持计划。
    (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预案披
露后 6 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公司该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按照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
超过 18 个月(2019 年 3 月 11 日届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17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届满,在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该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的
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公司股票。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尚需经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利润分配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在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春荣先生提交的《关于江苏金陵体
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通知各位董事并对该预案
进行讨论。公司李春荣、李剑峰、李剑刚、施永华、黄雄、王家宏、万如平董事
参与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大家一致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与公
司成长性相匹配,目前公司正处于体育消费的快速成长期,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
大,公司业绩明显增长,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
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的需要,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和发展预期,同时也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预案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综上,同意此项利润
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春荣先生承诺: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 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 全体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