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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2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
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
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有效的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
用、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运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2018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发生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对《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年报等各项审计工作。基于以
上审查结果,我们就《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万如平                       黄雄                      王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