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