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