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