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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2020-12-16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0-083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李春荣、李剑峰、施美华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1),(上述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37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64.76%),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 7,724,800.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9),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9 月 1 日、9 月 2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陵体育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72.44 万股。占金陵

体育总股本 1.34%。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9 月 3 日、9 月 8 日、9 月 10 日、9 月 11 日、9 月 18 日、9

月 21 日、9 月 22 日、10 月 13 日、11 月 2 日、11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

中竞价减持金陵体育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51.34 万股。占金陵体育总股本 1.175%。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12 月 3 日、12 月 4 日、12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减持金陵体育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35.79 万股。

    占金陵体育总股本 1.055%。

         近日公司收到李春荣、李剑峰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

    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

    2020 年 12 月 1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减持金陵体育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 110.3 万股。占金陵体育总股本 0.857%。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李春荣
             住所                 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 37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李剑峰
             住所                 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 37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施美华
             住所                 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 37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
股票简称              金陵体育              股票代码                     300651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9 月 1 日-9 月 2 日)               172.44                          1.339

 A 股(9 月 3 日-11 月 3 日)              151.34                          1.175

A 股(11 月 4 日-12 月 9 日)              135.79                          1.055

A 股(12 月 11 日-12 月 15 日)             110.3                          0.857
          合   计                          569.87                       4.42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新股□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7877.74          61.19     7767.44         6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14.1188         14.87    1803.8188        14.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963.6212         46.32    5963.6212        46.3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0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1).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划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是■   否□
                          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长李春荣先生于 2020 年 10 月 13 月竞价交易卖出公
                        司股票 27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0%。公司副董事长
                        李剑峰先生于 2020 年 10 月 13 月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
                        23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6%。因公司 2020 年第三季
                       度公告日 10 月 30 日前 30 日为窗口期,本次交易违反了《上市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则》中关于“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窗口期违规减持股票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春荣先生、副董事长李剑峰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
                        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
                        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
                        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公司将以此为戒,做好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和执行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规范运作、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