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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1-02-05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Jinling Sports Equipment Co.,Ltd.

                   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1 年 1 月 15 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9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50 亿元(25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50 亿元(25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
月 18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18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1 年 1 月 19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
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级,可转换
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级,评级展望稳定。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后,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5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50 亿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
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 2.5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2.5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陵转债”,债券代码“123093”。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Jinling Sports Equipment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陵体育

    股票代码:                                  300651

   法定代表人:                                 李春荣

   董事会秘书:                                   孙军

  证券事务代表:                                林淳才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6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600

      电话:                               86-512-58983911

      传真:                               86-512-58623888

      网址:                               www.jlsports.com

    电子信箱:                           sunjun@ jlsports.com
                     体育器材、健身器材、体育场馆座椅、看台、舞台、影视道具、
                     塑胶跑道、升降平台、电子显示设备、电子计时设备、文体用品
                     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教育设备、办公家具的生产、销售、
                     安装;文体活动设备的租赁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
                     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
                     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演出场所经营;
                     互联网信息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体育健康服务;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体育赛事策划;体育
                     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
                           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
                           代理;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
                           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体
                           育经纪人服务;机械设备研发;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文化
                           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音响设备制造;家具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股权结构变化

情况

     (一)股权结构变化概览

     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金陵体
育”,股票代码“30065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以来股权结构变
化的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前总股本                                   56,800,000 股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股份变动数量       变动后总股本(股)

                     首 次 公开 发 行股 票 并
2017 年 5 月 9 日                               增加 18,933,400 股       75,733,400
                     在创业板上市

2019 年 5 月 21 日   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加 53,013,380 股      128,746,780


     (二)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17 年 5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9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3.34 万股,并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 5,680.00 万元增加至 7,573.34 万元,总股本由 5,680 万
股增加至 7,573.34 万股。

     2、2019 年 5 月 21 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实施《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733,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8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53,013,38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28,746,780 股。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28,746,780 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103,819                46.68%

          1、国家股                     -                       -

         2、国有法人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60,103,819                46.68%

     其中:境内自然人持股          60,103,819                46.68%

         4、外资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642,961                53.32%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68,642,961                53.32%

          三、总股本               128,746,780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1              李剑刚                境内自然人       26,382,980.00     20.49

 2              李春荣                境内自然人       24,770,330.00     19.24

 3              李剑峰                境内自然人       22,976,066.00     17.85

 4              施美华                境内自然人        3,371,950.00     2.62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
 5                                 基金、理财产品等     2,386,211.00     1.85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817,668.00     1.41
                  基金
 7               黄川                 境内自然人        1,600,000.00     1.24

 8              黄宇娟                境内自然人        875,200.00       0.68

 9              李秀景                境内自然人        765,100.00       0.59

10               刘林                 境内自然人        760,000.00       0.59
                       合计                          85,705,505.00   66.57%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作为行业领先的综合性体育器材供应商,公司是中国体育用品联合会副主席
单位、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常务副主席单位,并曾获“中国体育用品行业二十
强”、“中国轻工业体育用品十强企业”、“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等称号。公司主
营业务为体育器材和场馆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体育赛事服务,主要产品
包括球类器材、田径器材、其他体育器材、场馆设施等。

    经过持续的市场推广,公司“金陵”品牌已具有较大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
度。公司“金陵”品牌被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评为“中国十大体育用品品牌”,被
中国经贸商务协会、中国品牌价值研究中心、消费与市场杂志社评为“中国 100
最具价值体育品牌”;公司“金陵”牌篮球架、“金陵”牌田径竞技器材被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为“中国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逐步形成自身的技术竞争优势。公司是科技部火
炬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税局和江苏省地税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篮
球架标准》(GB23176-2008)等 15 项国家标准及《排球柱和网》(QB/T4290-2012)
等 2 项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研发中心已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
新型体育器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
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联合认定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
司研发的“液压多向传动全自动控制系统”等已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
产品。

    凭借良好的品牌美誉度、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及完善的配
套服务,公司与国际篮联、国际排联、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中国田径
协会、中国游泳协会等体育官方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为 2008 年北京奥
运会、2010 年广州亚运会、2011 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南京青奥会、2015
年第一届青运会、2016 年第十三届冬运会、2016 年里约奥运会、国际田联钻石
           联赛(上海站及布鲁塞尔总决赛)、NBA 中国赛、CBA 联赛等多项重大国内、
           国际赛事提供体育器材及赛事服务。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球类器材    12,347.10    41.09%   19,782.96      39.59%   18,971.55       41.81%      15,651.87       46.62%
场馆设施     6,257.19    20.82%   11,104.65      22.23%    9,336.47       20.57%       7,045.84       20.99%
田径器材     2,082.71     6.93%    3,905.94       7.82%    5,022.86       11.07%       3,413.23       10.17%
赛事服务      280.50      0.93%    3,995.34       8.00%    2,070.11        4.56%       2,735.91        8.15%
其他体育
             5,335.34    17.76%   10,483.73      20.98%    9,375.39       20.66%       4,374.85       13.03%
  器材
专用设备
             3,071.34    10.2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制造
其他业务
              673.44      2.24%     690.89        1.38%     601.74         1.33%         351.07        1.04%
  收入
  合计      30,047.62   100.00%   49,963.51     100.00%   45,378.12   100.00%         33,572.77      100.00%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说明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28,746,780 股,其中李春荣、李剑刚、李
           剑峰、施美华四人合计持有公司 63.1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如下:

               李春荣,男,195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52119510418****,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李剑峰,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10119760511****,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李剑刚,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58219860725****,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施美华,女,195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2052119500519****,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50 亿元(250 万张)

     2、发行价格:100 元/张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金陵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
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国泰君安
包销。

     6、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2,119,664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79%;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实际认购 374,766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4.9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包销 5,57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2%。

     7、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                                                                占总发行量比例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数量(张)
号                                                                    (%)
 1                    李剑刚                      512,202.00          20.49
 2                    李春荣                      474,002.00          18.96
 3                    李剑锋                      443,213.00          17.73
 4                    施美华                       64,696.00           2.59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5                                                 46,333.00           1.85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
 6                                                 33,509.00           1.34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黄川                        31,067.00           1.24
 8                    黄宇娟                       16,990.00           0.68
 9                    李秀景                       14,617.00           0.58
10                     刘林                        14,563.00           0.58
序                                                                占总发行量比例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数量(张)
号                                                                    (%)
                    合计                          1,651,192.00        66.04


     8、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 416.98 万元,具体包括: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300.00
 2                            律师费用                                 26.42
 3                    会计师费用(审计、验资)                         28.30
 4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5                           发行手续费用                               2.36
 6                         公告、推介费用                              36.32
                             合计                                      416.98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50 亿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2,119,664 张,
即 211,966,4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4.79%;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认购
数量为 374,766 张,即 37,476,6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4.99%;主承销商包销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5,570 张,即 557,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318 万元(含税)后的
余额 24,682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H10005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5 月 19 日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55 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2.50 亿元。

       4、发行数量:250 万张。

       5、发行价格:100 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24,583.02 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
2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可转债募集资金
 1       高端篮球架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21,701.36         16,100.00
 2       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5,490.16          5,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30,691.52         25,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
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
行适当调整。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7512012200037401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51066700000890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
至 2027 年 1 月 18 日。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5%,第四年为 3.0%,第五年
为 3.5%,第六年为 4.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
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1 月 25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18 日。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2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
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
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 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
应计利息。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
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
行。认购不足 2.50 亿元的余额由国泰君安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
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1 月
1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金陵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有“金陵体育”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9417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 100 元/
张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499,876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
额的 99.9950%。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
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
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
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
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书
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端篮球架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营销与
物流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可转债募集资金
 1       高端篮球架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21,701.36         16,100.00
 2       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5,490.16          5,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30,691.52         25,000.00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
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7512012200037401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51066700000890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金陵体育主体
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
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
项。

       (四)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
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金陵体育主体
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置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无应付债券余额。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金陵体育主体
           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信用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
           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
           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
           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影响。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28.73                 24.68                    29.65                    27.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30                 32.47                    37.30                    36.56
(%)
流动比率(倍)                            1.71                  1.90                        1.73                   1.89

速动比率(倍)                            1.16                  1.40                        1.28                   1.5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90                 14.54                        9.06                 17.8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0.17                  0.59                        0.16                  -0.04
量(万元)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2、主要偿债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奥飞娱乐               35.13             34.43         40.18            41.29
           资产负债率
           (合并)(%)      齐心集团               55.97             57.37         64.25            48.00

                              高乐股份               28.87             26.35         23.72            19.92
             姚记科技     45.83   47.99   29.26   15.56

             珠江钢琴     25.37   23.38   24.00   22.52

             实丰文化     19.29   12.20    6.44    7.86

             英派斯       19.40   17.13   21.01   22.08

             海伦钢琴     23.16   22.13   21.04   16.34

             创源文化     44.33   36.22   32.24   27.76

             中山金马     40.34   37.93   42.69   57.92

             邦宝益智     25.20   28.83   31.98   12.90

             晨光文具     37.23   41.03   38.41   33.60

           可比公司均值   33.34   32.08   31.27   27.15

             金陵体育     28.73   24.68   29.65   27.71

             奥飞娱乐      1.06    1.06    1.05    0.92

             齐心集团      1.36    1.35    1.17    1.38

             高乐股份      2.12    2.84    2.99    3.61

             姚记科技      1.02    0.86    0.82    2.63

             珠江钢琴      2.72    2.93    2.62    3.44

             实丰文化      3.25    4.93   10.47    8.84

流动比率     英派斯        4.07    4.57    3.59    3.55
  (倍)
             海伦钢琴      2.07    2.22    3.03    4.31

             创源文化      1.50    1.95    2.30    2.83

             中山金马      2.05    2.22    2.03    1.33

             邦宝益智      2.81    1.78    1.02    4.80

             晨光文具      2.02    1.76    1.94    2.13

           可比公司均值    2.17    2.37    2.75    3.32

             金陵体育      1.71    1.90    1.73    1.89

速动比率     奥飞娱乐      0.63    0.62    0.70    0.62
  (倍)
                  齐心集团           1.29        1.29        1.11        1.26

                  高乐股份           1.64        2.21        2.53        3.03

                  姚记科技           0.81        0.69        0.59        1.88

                  珠江钢琴           1.76        1.86        1.72        2.39

                  实丰文化           2.65        4.25        8.94        7.84

                   英派斯            3.35        3.87        2.95        3.03

                  海伦钢琴           1.06        1.21        2.04        3.19

                  创源文化           1.20        1.70        2.08        2.54

                  中山金马           1.57        1.68        1.55        0.92

                  邦宝益智           1.51        1.09        0.59        4.17

                  晨光文具           1.63        1.30        1.45        1.51

                可比公司均值         1.59        1.81        2.19        2.70

                  金陵体育           1.16        1.40        1.28        1.50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71%、29.65%、24.68%和 28.73%,基
本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流动比率分别为 1.89 倍、1.73 倍、1.90 倍和 1.7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50 倍、1.28 倍、1.40 倍和 1.16 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平均值,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3、银行授信及现金流量状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银行授信金额为 6 亿元,公司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
0.97 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5.03 亿元。公司资信良好,按时归还各项银行
贷款,无到期未归还的银行贷款,无展期及减免情况。

       公司采取谨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以确保足够的货币资金及流动性来源,主
要包括维持充足的货币资金、通过足够的银行授信保证能随时取得银行信用贷
款。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10177 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H10179 号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12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告了 2020 年三季
度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8.73           24.68       29.65        27.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4.30           32.47       37.30        36.56

     流动比率(倍)              1.71            1.90         1.73         1.89

     速动比率(倍)              1.16            1.40         1.28         1.50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存货周转率                1.51            2.90         2.79         2.50

     应收账款周转率              2.29            2.71         2.91         2.6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17            0.59         0.16        -0.04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8           -0.53        0.44         0.44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90           14.54        9.06        17.8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90%           3.93%       3.53%        3.93%

    注:2020 年 1-9 月财务指标未进行年化处理。

    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元/股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538,308.87          42,500,446.66        35,404,133.93       43,878,125.70

非经常损益                             2,609,199.30           5,972,423.14         6,669,035.89        4,032,158.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26,929,109.57          36,528,023.52        28,735,098.04       39,845,966.79
所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3                   0.33                   0.28              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8                   0.22              0.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5%                  6.47%                   5.62%             8.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
                                             3.88%                  5.56%                   4.56%             7.71%
收益率

               3、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1,550,210.16      -3,054,485.54        -5,805.77       33,523.66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4,575,250.00       10,046,280.00     3,690,483.80     6,074,738.00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                 -   2,212,720.55     1,585,150.69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                 -   2,567,835.60                 -
        的损益项目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79,689.72      98,860.46    -647,198.78    -2,923,041.45
外收入和支出
          小计               3,104,729.56   7,090,654.92   7,818,035.40   4,770,370.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5,530.26    1,089,431.75   1,148,999.51     738,211.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800.03              -               -

          合计               2,609,199.30   5,972,423.14   6,669,035.89   4,032,158.91


     二、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49.29 元/股计算,则公
司股东权益增加 2.50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507.20 万股。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本公司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本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            021-38031866、021-38031868、021-38031877

传真                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          章宇轩、徐巍

项目协办人          薛歆

项目经办人          顾维翰、施韬、王声宇、梁昌红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第十四节 公司业绩情况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业绩情况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10177 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H10179 号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H1012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经营合同,公司 2017 年
至 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3,572.77 万元、45,378.12 万元 49,963.51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87.81 万元、3,540.41 万元和 4,250.0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3,984.59 万元、
2,873.50 万元、3,652.80 万元。公司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0,047.6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53.8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2,692.91 万元。


     二、公司未来一期业绩情况

    根据公司发布的 2020 年业绩预告,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为 2,975 万元至 3,825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为 3,016 至 3,866 万元。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10%至 30%,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7.44% 至上升
5.83 %。公司 2020 年业绩情况需以公司后续公告的 2020 年度报告为准。此处提
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