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17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
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
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布日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除下列
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
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2 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公司股票,其余内幕信息
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
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公司 累计卖出公司股
序号 姓名 买卖期间
股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1 孙军 2020.12.3-2021.1.22 0 50,000
2 施兴平 2020.11.10-2021.1.14 0 49,905
经核查,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卖出行为系执行其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2021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2021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3),上述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
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1 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公司 累计卖出公司股
序号 姓名 买卖期间
股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1 周毅 2020.8.25-2021.2.24 210,450 230,450
2 王大能 2020.9.3-2021.2.19 45,200 41,000
3 张健 2020.11.12-2021.2.9 4,500 900
4 丁勇 2020.11.12-2021.1.25 28,600 236,600
5 黄勇 2020.10.23 0 2,800
6 葛军 2020.8.25-2020.10.22 2,300 2,300
7 唐从勇 2020.11.25-2021.2.10 62,352 62,352
8 何彬 2020.9.1-2020.11.5 400 400
9 毛丹华 2020.9.9-2020.11.12 54,100 133,100
10 卢春名 2020.9.10-2021.2.2 600 1,600
11 汪思璇 2020.10.13-2020.12.22 600 300
根据公司核查及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
股票交易是基于其个人独立判断自行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
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3、11 位激励对象出具的《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