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上述报 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顾京 蔡洁 顾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