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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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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4月14日,公司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工作。
    6、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情况
    1、调整事由
    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8,746,7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9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45.08-0.1=45.07元/份。
    三、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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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根据公司《激励计
划》和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
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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