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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体育: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7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可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

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审批

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于北方                      陈和平                       陈建忠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