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完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乃孝、王全国、杨文轩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