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世纪天鸿出具
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程序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已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
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
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
的各项制度、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等;现场走访公司的经营场所,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二、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世纪天鸿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世纪天鸿《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侃巍 刘 宏
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