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1-04-27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1)0210866号
目 录
1、鉴证报告 1
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1)0210866 号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鸿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世纪天鸿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建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金书
中国武汉 2021年4月26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共 2 页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601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8
月更名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8-043),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5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2.85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3,49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5.85 万元。上述发
行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0183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 4,564.87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191.06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561.7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61.70 万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金额为 5,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世纪天鸿教育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1 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性规定。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连同首发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
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6),根
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自公
司与安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安信证券将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司创业板首发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 年 1 月 19 日,
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分别与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淄博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2180101421008225 募集资金专户 560.04
淄博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373899991010003202587 募集资金专户 1.66
区支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53310010122704983 募集资金专户 0.00
淄博分行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2 页
注:1、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19年8月、2021年1月办理注销,公告编号:2019-058、2021-002;
2、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未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金
额5,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
定终止“教育云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5,558.23 万元(含利息)
调整用于新项目“教育内容 AI 系统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
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8.32%。具体情况详见本报
告附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出具了《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
息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3 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4 页
本报告书共 5 页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