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2021-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鸿”、“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世
纪天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2020 年 12 月 29 日,世
纪天鸿公告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
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接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世纪天鸿的持续督导工作。安信证券作为世纪天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目前,安信证券对世纪天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
督导期已满,保荐机构现将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机构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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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位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八层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保荐代表人 何畏、孙素淑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021-35082257、021-3508298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654
注册资本 182,032,500 元
注册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 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志鸿
董事会秘书 张立杰
联系电话 0533-359008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7 年 9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1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世纪天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2.85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 3,497.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5.85 万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01830002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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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工作概述
2020 年,世纪天鸿聘请安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
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
续督导工作。鉴于此,原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安信证券承接。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
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
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
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成熟性、
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六、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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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七、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
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作开展的情形。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对世纪天鸿履行保荐工作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能够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履行保荐职责,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履职期间,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在
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与实际情况一致,各信息披露文件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时间符合相
关规定。
十、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世纪天鸿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世纪天鸿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世纪天鸿募集资金余额为 5,561.70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 561.7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金额为
5,000 万元。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严格要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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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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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畏 孙素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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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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