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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天鸿: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2-06-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世纪
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天鸿”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世纪天鸿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7号)同意,公司向10名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843,0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
行价格为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116,3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6,106,960.44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了众
环验字(2022)021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披露的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
在违规情况。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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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以下简称“齐商银行淄
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移至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以下
简称“齐商银行高新区支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为齐商银行内部存款
账户转移,仅开户银行名称变更,募集资金银行账号及存储金额不发生变化。公
司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齐商银行高新区支行、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新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公司其它募集资金专户不变。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在齐商银行淄博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
                          801114401421012444    活期        126,701,817.62
 博支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公司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使用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针对世纪天鸿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世纪天鸿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2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世纪天鸿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世纪天鸿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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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畏          孙素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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