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安信证券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世纪天鸿(300654)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畏 联系电话:021-35082257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素淑 联系电话:021-350829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视频参会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0 次(将在下半年度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无 不适用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无 不适用
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
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 是 不适用
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稳定股价和股份回购的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各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补充赔 是 不适用
偿责任的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的董
是 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发行人子公司天梯志鸿
是 不适用
因超许可范围运营教育类网站可能被经济处罚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是 不适用
事宜的承诺
10.控股股东作为认购方关于股份限售期、认购资金来源
是 不适用
合规性以及特定期限内不减持的承诺
1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向本次向特
是 不适用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1.2022 年 1 月 14 日,浙江证监局对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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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明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证券及戴铭川、叶清文等人员作出《关于对
改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关于对戴铭川采取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叶清文采取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关于对秦冲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等八份行政监管
措施文件,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
管理措施。安信证券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行业
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
升投行业务质量,并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
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浙江证监局
提交书面报告。
2.2022 年 3 月 11 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
对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及其员工陈南鹏作
出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39 号)和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陈南鹏采取监管谈话
措 施 的 决 定 》(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决 定 书
(2022)40 号),对安信证券汕头分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安信证券对此
次行政监管措施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处
置措施,就此事启动内部调查并针对自查发
现的问题制定了后续整改、问责措施。
3.2022 年 5 月 20 日,安信证券收到深交
所出具的《口头警示通知单》,深交所根据
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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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说明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定安信证券
在开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亚太药业”)2015 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
勤勉尽责,未能对亚太药业信息披露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尽职
调查不充分,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违反了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安信证券采取了口
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安信证券、项目主
办人和保荐代表人将认真总结并吸取经验
教训,在后续项目持续督导和尽职调查过程
中提高尽职调查工作水平,切实把控执业质
量和执业风险。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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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畏 孙素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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