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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锐国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证券”)
作为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国际”或“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锐国际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
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标的、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是公司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
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之《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
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
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标的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
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不会影响公司
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且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
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稳健的
投资品种,如购买理财产品亦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审批额度内的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
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
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
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现金管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现金管理业务事项
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
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从事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
理投资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内,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低风险的现金管理
类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
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
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
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
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进
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   雷               胡   松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