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科锐国际: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2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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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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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以及高风险领
域。
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
要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科之锐人才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欧格林咨询有限公司、
科锐尔人力资源服务(苏州)有限公司、科锐数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
聚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锐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人力资源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融睿诚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上海康肯市场营销有限公
司、上海云武华科技有限公司、安拓奥古(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交
易、财务报告、信息传递与披露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
括: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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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组
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告数据
为基数,确定的财务报告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项目
营业收入错报 税前利润错报 资产总额错报
缺陷种类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错报<税前利润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的 1%≤错报 税前利润的 5%≤错报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 2% <税前利润的 10% <资产总额的 2%
重大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的 2% 错报≥税前利润的 10% 错报≥资产总额的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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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更正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要
错报;
b、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c、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
和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税前利润
缺陷种类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 5%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的 5%≤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 10%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税前利润的 10%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严重偏离公司发展战略;
b、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c、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d、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e、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f、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
a、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b、财产损失虽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应引起董事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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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的重视。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董事长: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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