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兴喜2023-04-22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下文简称“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
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任
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6 次,实际出席 6
次;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2 次。
任职期间本着忠实诚信和勤勉务尽责的原则,对所有议案都进行了认真的阅
读、仔细地研究和谨慎的思考。在召开会议之前,对于有任何疑问的事项,都向
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咨询,索取了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有不同意见及时
提出。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
有些议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在对议案按照本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本人
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自认为尽到了独立董事
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2022 年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
意见:
1、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技术官的议案》发
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
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的议
案》《关于<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借款事项及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
意见。
本人对《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会议审
议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
见。
4、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会议
审议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会
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收购控
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考察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核实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检查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本人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
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履
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交易所、证监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
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任职期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022 年本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
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衷心地表示感谢。同时,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
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兴喜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