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2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
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兴喜 荀恩东 张伟华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