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沪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邹家春先生、邹雨雅先生、邹成蔚先生、姚荣康先
生、 张杰先生、徐芙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根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认为各董事会候选人勤勉务实,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
协调能力,具备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明余顺坤先生、杜烈康先生、程礼源先生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根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未发现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所要求的独立性,认为各
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勤勉务实,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
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余顺坤                     程礼源                     杜烈康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