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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宁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邹家春先生、邹雨雅先生、邹成蔚先生、姚荣康
   先生、张杰先生、徐芙蓉女士、余顺坤先生、程礼源先生、杜烈康先生共 9 人为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余顺坤先生、程礼源先生、杜烈康先生公司为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
   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邹家春先生 195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78 年 10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杭州钻探机械制造厂生产及经营计划员;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杭州西子汽车配件厂副厂长;1996 年 4 月,创立杭
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并任厂长,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家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895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0.63%,并通过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628.35 万股股票,间接
持股比例为 43.09%;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85.54 万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6.95%,合计持有公司 5,108.89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
为 60.68%,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邹雨雅兄弟关系,公司董事邹成
蔚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邹雨雅先生 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79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 月,历任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
车间主任、劳动人事科科长、机务副经理、值班长;1999 年 2 月起,历任杭州
沪宁电梯配件厂副厂长、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现
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雨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4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85%,并通过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6.65 万股股票,间接持股
比例为 0.44%;合计持有公司 276.65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29%。与公司董
事长邹家春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邹成蔚先生 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2013 年 1 月起,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股份公司
董事、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成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董事长邹家春父子关系,
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4、姚荣康先生 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 35108 部队分队副连长、连长、副营长;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 77263 部队师指挥自动化站站长、通信科科长、
装备技术室主任;2014 年 4 月起,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机械总工程师;
现任股份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荣康先生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 29.385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3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徐芙蓉女士 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79 年 8 月至 2004 年 9 月,历任杭州三枪工具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
2004 年 10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财务科长、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
司财务主管;现任股份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芙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2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1.43%。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杰先生 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检验员、质量管理员;
2001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历任宁波桐叶技术咨询公司体系咨询助理、咨询
师、高级咨询师;2005 年 3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厂长助理、杭州沪
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品质部部长、营运部部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
营运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29.385 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0.35%。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杜烈康先生 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 年 8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委委员;
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沪宁
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报告委员会委员、浙江上市公
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
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国祥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烈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程礼源先生 193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1962 年至 1964 年,任石家庄供电局技术员;1964 年至 1976
年,任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师;1976 年至 1988 年,历任苏州电梯厂技术员、
副总工程师;1988 年至 1997 年,任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技术部长;1997 年
至 2008 年,任杭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电梯协会理事、西
子电梯集团高级顾问;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礼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余顺坤先生 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1983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中国传媒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
1991 年 8 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人
事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代电力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主攻人力资源
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
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顺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