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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宁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2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
   以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
   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均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清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
   举张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二)审议《关于现金收购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500 万元的价格购买慈溪振
   华 100%股权的事项,有助于公司与慈溪振华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增强行
业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现金收购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清先生 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0 年 1 月至

1978 年 10 月,任职于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十一团十一连;1978 年 10 月至 1992 年 2 月,

历任杭州医用光仪厂厂办主任、杭州仪器表集团公司法律顾问;1992 年至今,任浙江金浙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兼任杭州仲裁委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