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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连技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10-15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4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7
月 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
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育宣先生、任俊江先
生、肖一先生、李涵乔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伍刚
先生、关新红女士、陈奥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伍刚先生、关新红女士、陈奥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关新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
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
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4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陈育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 年 9 月出生,北京
大学汇丰商学院 EMBA。陈育宣先生在电子元器件行业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验,是深圳市光明区政协委员、深圳市连接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主要工作经历:
1985 年至 1987 年,于浙江省乐清虹桥镇上陶五金塑料厂任技术员;1987 年至 1997
年,于浙江省乐清空调电视配件厂任技术员、业务员;1997 年至 2001 年,于乐清
市康利电子有限公司任主要负责人;2001 年至 2006 年,于深圳铭锋达精密技术有
限公司历任董事长、总经理、销售副总;2006 年至今于公司及其前身电连有限任公
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
    陈育宣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日,陈育宣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54,882,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1%;陈育宣先生与公司股东
林德英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会议通知
日,林德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368,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1%;陈育
宣先生与林德英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1,251,2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2%;
陈育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陈育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任俊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 年 6 月出生,本科
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89 年至 2005 年,于信息产业部第四十研究所(现中国电
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研究所)从事射频连接器的研发和生产;2005 年至 2006 年,
于深圳市凯普达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2006 年至今于公司及其前身电
连有限任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同时兼任全资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俊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145,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10%;任俊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俊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肖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
历。主要工作经历:1990 年至 1995 年,于国营 857 工厂任工程师,1995 年至 2018
年 9 月,于安费诺东亚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8 年 9 月至今于
公司任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肖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肖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肖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李涵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3 年 2 月出生,本科
学历。主要工作经历: 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
审计助理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1 年 4 月,于云泰国际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
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2 年 1 月,于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任财务工程师;2012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无锡航天高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权投资风控总
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9 月,于无锡航天国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股权投
资风控总监;2017 年 9 月至今,于珠海灏海辰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涵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1、伍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 年 6 月出生,经济学
博士,清华大学 MBA 导师,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工作经历:1995
年至 1998 年,供职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2000 年至 2002 年,任德国罗兰贝格咨
询公司高级顾问,2002 年至 2003 年,任大鹏创投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2003 年至
2006 年,任美国华信惠悦咨询公司中国区副总经理,2006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
任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 年起任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伍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关新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 年 9 月出生,中央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
师,硕士生导师。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关新红女士 1988 年毕业后在
中央财经大学留校任教至今,2008 年至 2014 年任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关新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奥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56 年 10 月出生,大学学
历,北京大学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3 年至 1999 年,于北京变压器厂整机设计部门从事整流器
设计工作;1999 年至 2011 年,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产品
研究中心从事电子元器件标准化工作,2011 年退休返聘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
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产品研究中心工作。2016 年 11 月起担任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