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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连技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1  

                         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69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现场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
锦绣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陈
育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2,325,935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4.1720%。 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5,856,36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22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6,469,5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472%。截至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80,800,000 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 3,869,192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6,475,474,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5.9493%。其中: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
份 16,469,5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472%。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104,0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86%;反对2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53,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31%;反对2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06,433,67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0083%;反对2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4%;弃权
15,670,3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10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均已回避
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3,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399%;反对2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8%;弃权
15,670,35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13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22,104,0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186%;反对2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授予的所有激励对象为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53,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31%;反对2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68%;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都伟、刘佳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