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82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0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现场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锦 绣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陈育宣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2,239,035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44.1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5,845,26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22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16,393,7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198%。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 记日 ,公 司总股 本为 280,800,000 股, 其中公 司已 回购 的股 份数量为 3,869,192 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393,9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5.9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 市 公 司 有 表决 权 总 股份 的 0.0001%。 通 过 网络 投 票的 股 东 3 人 , 代 表股 份 16,393,7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198%。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38,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3,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800,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968%;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8,396,84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55,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5272 % ;反 对 41,600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2538% ;弃 权 8,396,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219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96,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1%;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1,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51,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5%;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8%;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800,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0968%;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8,396,841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55,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5272 % ;反 对 41,600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2538% ;弃 权 8,396,8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219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921,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39%;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7,275,715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76,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658 % ;反 对 41,600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2538% ;弃 权 7,275,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80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96,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1%;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1,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51,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5%;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8%;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96,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1%;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1,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51,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5%;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8%;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196,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1%;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1,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51,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95%;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8%;弃权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921,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39%; 反对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0%;弃权7,275,715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76,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658 % ;反 对 41,600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的 0.2538% ;弃 权 7,275,7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380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38,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3,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38,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3,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38,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3,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都伟、刘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