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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
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公司监事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
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 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无
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
列席了2018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
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
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8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报
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关
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的议案》。

    (三)2018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报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6月三年及一期经审计财
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
于向子公司无锡市蠡湖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
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18
年季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监事会审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为18,729.79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比例为16.62%;除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
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之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