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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9-12-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蠡湖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狄正林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淮                      联系电话:0512-6293850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狄正林、卞睿、张熙、高志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3、
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4、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情况及其对外
投资情况;5、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了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产分布等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3、查阅内
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访谈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及相关备
查文件如会议决议、合同文本等;3、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取得公司关联方清单、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明细;3、查阅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文件及相关会议审批文件、合同文本;
4、查阅公司对外担保公告文件及相关会议审批文件、合同文本;5、查阅公司银行对账单,
核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6、查阅公司征信报告,核查对外担保情况;7、访谈公司财务总
监,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有
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文件、会议审批文件;3、现场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4、查
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财务报告分析;2、
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
函;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3.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了解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相关会议决议等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
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访谈公司总经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狄正林                 杨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