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10时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洪其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许颙良、陆文龙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洪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
王洪其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
任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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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洪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
王洪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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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聘任史开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同意聘任王晓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同意聘任徐建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同意聘任陈义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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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意聘任潘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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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昌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吴
昌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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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晓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
王晓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晓君女士已按照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
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候选人资格审核,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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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洪其、史开旺和陆文龙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王洪其先生、史开旺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并委派王洪其先生为会议召集人。上述专项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
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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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祝祥军、冯晓鸣和王洪其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祝祥军先生、冯晓鸣先生和王洪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并委派祝祥军为会议召集人。上述专项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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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祝祥军、冯晓鸣和刘静华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祝祥军先生、冯晓鸣先生和刘静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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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委员,并委派祝祥军为会议召集人。上述专项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当选
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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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祝祥军、冯晓鸣和史开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提名,选举祝祥军先生、冯晓鸣先生和史开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委派祝祥军为会议召集人。上述专项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
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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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思文
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思文先生已按照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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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魏云
峰先生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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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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