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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 13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鸣
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刘勇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
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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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系依据最新颁布并生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章程修订。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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