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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蠡湖股份: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04-2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划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
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无锡蠡湖增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则的原则

    1、董事会制定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应优先
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3、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情况、银行信贷及其他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本规划关于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2021-2023年,公司将每年
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且现金分红在当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

    公司当年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受宏观环境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需要
储备现金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以适度调减当年现金分红金额。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